(二)市级开设县乡农技人员普通班。依托利用当地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按照“行业推进、菜单选学、集中授课、强化示范”原则,对基层农技推广一线的农技人员围绕“拓宽知识面、实现多技能”为目标进行培训,成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重要师资,成为“一专多能型”推广人才,一般不少于30学时。
(三)县级开设乡村农技员培训班。依托利用当地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按照“整乡推进、一村一员、灵活方便、注重实践”原则,重点对村级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培训,一般不少于30学时,实行实名制管理,已培训过的乡村农技员不重复培训。
五、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对各地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程所需经费予以专项补助,2012年共安排880万元,省级培训班按人均1000元进行补助;市县级培训班分别按苏北、苏中、苏南每人720元、600元和500元标准进行补助。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教材资料费、教师讲课费、培训人员食宿补助、场地租用等开支。市、县级财政安排的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费用开支、必要的培训设备添置等其他开支。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提高人员素质的长期性、持续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规划,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规划实施,强化工作落实。实行市县培训实施方案备案制。各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培训时序进度管理。市县农业部门要优化细化实化培训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进一步落实好培训资金、培训任务和培训人员。实行培训工作月报制,按照省政府要求每月25日前须上报培训进展情况,每季最后一月25日前报送小结,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12月20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培训平台。加强培训教材选用、师资聘用和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手段,丰富培训方式,采取专家互动式授课、现场演示与观摩、现场实训、专题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如互联网网络视频、卫星视频、多媒体课件等组织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知识更新与业务培训。加强培训工作前期的调研,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农技推广人员的不同需求研制培训方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