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财经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计划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经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计划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2012]49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12年省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农机科技入户工程。现将项目计划及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请列入2012年“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实施。各项目县要按照《2012年全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2)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编制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和制定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创新运行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抓紧选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遴选农机科技示范户,适时举行项目启动仪式。要有效发挥各级农机科技入户专家组的作用,充分调动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农机化主推技术的到位率及农民的科技素质。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规范资金使用,实行专账核算,确保省级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到位,年终要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要认真组织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积极争取多方资金的投入,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检查、指导、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完善专家和技术指导员指导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对农机科技入户工作的检查考评,促进“三个结合”,即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推广技术与实用技术相结合、科技入户与为民服务相结合。省农机局、财政厅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对违反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已拨资金外,将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安排。

  请各项目县于5月10日前分别将纸质合同(一式五份)、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员、农机科技示范户名册(各1份且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应的电子文本报送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抓紧启动“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芃 ,电话:(025)83633155。

  省农机局联系人:张洪潮、周忠诚、茅迎春;

  电话:(025)83275270、68588810、83275140;

  电子邮箱:jsnjk@163.com。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2012年全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计划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市、县别

承担单位

示范户数

下达金额(万元)

备注

1

南京市

六合区

农业局

500

30

2

高淳县

农业局

500

20

3

无锡市

锡山区

农林局

500

20

4

江阴市

水利农机局

500

30

5

宜兴市

水利农机局

500

20

6

沛 县

农机局

500

20

7

睢宁县

农机局

500

30

8

新沂市

农机局

500

25

9

邳州市

农机局

500

20

10

金坛市

农林局

500

30

11

溧阳市

农林局

500

25

12

常熟市

农业委员会

500

30

13

张家港市

农业委员会

500

20

14

吴江市

农业委员会

500

20

15

如东县

农机局

500

20

16

海安县

农机局

500

20

17

如皋市

农机局

500

20

18

海门市

农机局

500

20

19

赣榆县

农机局

500

30

20

灌南县

农机局

500

30

21

洪泽县

农机局

500

30

22

涟水县

农机局

500

20

23

金湖县

农机局

500

25

24

东台市

农业委员会

500

20

25

滨海县

农业委员会

500

20

26

响水县

农业委员会

500

20

27

扬州市

江都区

农机局

500

20

28

仪征市

农业委员会

500

25

29

高邮市

农机局

500

30

30

丹阳市

农业委员会

500

20

31

句容市

水利农机局

500

20

32

姜堰市

农机局

500

30

33

靖江市

农业委员会

500

20

34

沭阳县

农机局

500

20

35

泗阳县

农机局

500

20

省级专家工作经费

省农机局

20

合计

17500

84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