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领导机构的方案》的通知
(京朝办发〔2010〕74号)
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
《关于成立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领导机构的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8日
关于成立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领导机构的方案
根据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机构组织体系
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领导机构采取“1+10+43”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区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领导、指挥、调度全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研究并决策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顾问组、监察考核组3个直属工作组及街道工作组、农村工作组。
成立10个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推进全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十项重点工作。具体包括: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工作组、综治维稳工作体系工作组、和谐社区管理体系工作组、社会动员体系工作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工作组等5个体系创新工作组和国际化社区建设工作组、城市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组、“两类人员”矫正帮教工作组、社会保障工作组和商务楼宇服务站建设工作组等5个专项突破工作组。
在43个街乡分别成立地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二、区级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三、工作组职责分工
(一)直属工作组及街道、农村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和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与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相关机构进行对接;负责对上对下联络、信息传递、沟通协调等工作;筹备和组织区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安排重大活动和领导活动;负责各工作组职责不能涵盖的工作任务受领和协调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