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 人:尹秀峰、张永新、陈晓东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督中心、区绿化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乡
(七)推行物业化服务,实现城市老旧小区管理新突破
25. 建立管理工作体系
工作目标:2010年12月底前,在有需求的街道成立非营利性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吸纳辖区失业人员就业,为小区提供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停车管理等准物业服务;引导居民开展自治管理,积极宣传推进物业化管理的政策、措施,鼓励小区居民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
责 任 人:张永新、陈晓东
成员单位:区房管局、区文明办、区流管办、区财政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乡
26. 整合社区(小区)资源,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2010年12月底前,采取整合小区内停车、便民设施等公共资源和适当收费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小区管理费用问题;研究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和评比奖励制度,引导老旧小区居民建立健全小区居民公约、公共事务决策机制以及财务公开、日常监督、意见反馈等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
责 任 人:张永新、陈晓东
成员单位:区房管局、区文明办、区流管办、区财政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各街乡
(八)创新教育管理新模式,实现矫正帮教工作新突破
27. 深化“阳光中途之家”建设
工作目标:2010年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深化“阳光中途之家”建设;进一步巩固监所内与监所外、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两个衔接”,实现刑罚执行资源与社会服务资源,特殊人群管理模式与服务方式的“两个整合”,切实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首要标准,提高“两类人员”回归社会能力。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 任 人:荣 容
成员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维稳办、区流管办、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安朝阳分局,各街乡
28. 探索“两类人员”矫正帮教工作新模式
工作目标:2010年9月底前,根据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不同的特点和需求,完善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强化严格管理和人性化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解决“两类人员”回归社会的基本生存问题和基本需求,为顺利融入社会奠定基础,探索实践以“人本理念”为核心的“教育+管理”矫正模式。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 任 人:荣 容
成员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维稳办、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安朝阳分局,各街乡
29. 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2010年12月底前,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管教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证业务工作有效开展;扩大与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合作,为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培训;更加广泛地吸纳国内外专家参与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加快“阳光中途之家”矫正帮教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 任 人:荣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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