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府办发〔2012〕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连日来,我州大部分县市遭受强降雨袭击,各地灾情和险情频发,6月28日6时许,三峡公司宁南白鹤滩水电站施工区因暴雨引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特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当前已进入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因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抓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近期,各县市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全面督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防灾责任的落实情况,确保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程序不清、工作内容不明,防灾责任没有落实到操作层面的,要严格按照行政效能监察问责追究制的规定,对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严格问责。
  二、进一步抓实抓细基层操作层面的防范工作
  州、县市气象、水务、国土资源、发改、交通、通信、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行防灾减灾职责。特别要将连续降雨过程、重要强降雨及极端性天气过程的信息迅速传达到乡、村、组防灾责任人,学校、集镇、水电项目业主和施工负责人、矿山开发企业负责人,并加强对相关防灾责任人的督促检查。要进一步落实部门、乡、村、组、学校、水电施工项目业主和施工队伍、矿山开发企业负责人带班值守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每个隐患点要坚持每天巡查,强降雨过程中要同步加密巡查。省州级预案点及重大隐患点,务必安排2名以上监测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有效避险转移安置。
  三、转变防灾方式,提升防灾避险能力,务求防灾减灾实效
  各县市要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认真结合灾害点受威胁群众的危险情况,根据灾害点变化趋势,当重大降雨过程来临前或连续降雨天气过程出现时,及时将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到已建的避险场所。特别是水电工程施工作业区、大中型矿山开采区、在建公路工程施工区发现险情时,必须提前转移危险区内的群众。严禁在重要雨情、水情条件下,放松警惕,在危险区施工作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