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建质[2012]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订了《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现印发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技术要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监理等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二、检查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4、《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5、《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
6、《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6号)
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