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1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正式印发。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见成效,确保拟办实事按期完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朝阳区201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一、免费为全区60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人体检。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张凤祥
协办单位:区卫生局
二、建立朝阳区老年病服务网络,提升老年病防治水平,扩展老年保健服务内容,在和平医院与高碑店、六里屯、安贞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老年病床350张。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师伟
三、建立朝阳区发展中医药事业组织体系,统筹区内中医资源,80%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科,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深入开展中医中药进“社区、乡村、家庭”活动。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师伟
四、新建、改造20家便民蔬菜零售网点。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项目负责人:张勇
协办单位:区农委、区社会办、工商朝阳分局
五、创建6个花园式社区和10个花园式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项目负责人:胡良森
协办单位:相关街乡
六、组织“文化进社区、进农村”文艺展演100场,支持朝阳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