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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的通知


  三、考评内容

  (一)项目组织:主要考核重点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与总结,以及信息与宣传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主要考核重点县申报材料、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管护机制建设、档案建设等情况,以及组织农民筹资投劳的规范性;

  (三)资金管理:主要考核县级资金投入与整合,以及资金使用及监管等情况;

  (四)实施效果:主要考核项目预期效益完成情况,包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新增农业生产能力两方面。

  四、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及考评方式

  (一)时间安排。5月中上旬。

  (二)组织形式

  1.请各县填报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附件2),于4月27日前报省水利厅农水处。

  2.省财政厅、水利厅会同各市财政局、水利局,同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省级绩效考评小组,抽取部分重点县进行实地考评。没有抽查到的重点县由中介机构依据各县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对自评材料不全的县必要时实地检查复核。

  (三)考评方式

  1.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重点检查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2. 查看施工现场。对按实施方案及施工图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运行管理等情况。重点抽查项目示范片建设情况、实施效果、运行管理等。

  3.走访项目区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工程投资及使用情况、工程建设内容、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情况,了解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形成考评报告。在对各县自评材料复核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进行省级考评。

  五、考评结果运用

  县级财政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重点县,取消重点县资格或扣减下年度省以上补助资金。考评结果合格的重点县按省级考评得分进行排序,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县进行奖励。

  附件:
  1.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情况统计表(略)

  2.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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