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通知
(皖价审函〔2012〕80号)
安徽宏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
根据《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重新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607号)和《安徽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安徽宏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有效期至2013年1月12日(见附件1);批准安徽中合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重新认定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3年(见附件2);注销淮南市玖伍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建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见附件3)。
有效期满前30日,安徽宏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中合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如有效期满未申请重新认定,依照有关规定将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
2.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
3.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注销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
机构名称
|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安徽宏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焦良存
| 李齐
|
附件2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类别
| 执业范围
|
安徽中合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 合肥市长江东路1121号工人文化宫大厦1301室
| 李见堂
| 专业类
| 价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