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邯郸市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邯郸市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信贷诚信体系建设,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金融业健康、平稳运行,建设诚信、和谐邯郸,市政府确定,今年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月活动。
一、清收原则和重点
(一)清收原则:依法依规,规范运作,分类清收,盘活化解;以政府为主导,多方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集中清收。
(二)清收重点:对金融机构近年来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依法清收。清收工作以公司企业类贷款为主,清收企业贷款要将其还贷情况与诚信记录挂钩,对记录不佳者给予行政制裁或与金融业联手制裁,同时对借改制之机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予以纠正,避免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发生,以保护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对有还款能力而恶意逃废、拒不偿还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
(一)清收工作的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12年7月1日至10日,宣传发动,排查摸底,建立和完善不良贷款的档案;第二阶段,7月11日至25日,市、县(市、区)联动,全面开展清收工作,对大案、要案集中攻坚,对恶意欠贷拒不偿还的企业和公职人员进行公开曝光、集中处理;第三阶段,7月25日至7月底,对清收工作进行总结。
(二)摸清底数,分类实施。各金融机构要对不良贷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梳理分类,对本行、社不良贷款底数及形成原因进行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每笔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类排队,列出欠贷清单,在此基础上,由市、县(市、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措施,开展清收工作。
(三)完善信贷档案,明确债权关系。对金融机构债权关系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各金融机构应认真梳理发放贷款中,债权关系没有明确、贷款手续不完备的情况,在这次清理中完备借贷手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完善借贷合同,建立档案,做好抵押登记,依法完善金融机构债权。
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