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全市地铁管理体制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全市地铁管理体制的决定
(宁委发〔2012〕43号)


  为了适应全市地铁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的要求,建立、完善“优质高效、权责明晰、管控严格、安全稳定”的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发展体制机制,现就改革全市地铁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作出如下决定:

  一、优化加强地铁指挥部。增配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重大路桥建设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兼任指挥部领导职务。组建市交通局、重大路桥指挥部代建项目指挥部,接受地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拆迁属地负责制。

  二、组建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地铁集团董事会与地铁指挥部领导班子合署。负责地铁的前期工作、投融资、资源开发、征地拆迁和建设、运营管理。地铁集团下设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全资子公司,分别承担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责任。实现事、企和建设、运营、资源开发的适度分离。

  三、建立严格的岗位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地铁指挥部原事业编制人员保留档案身份,事业编制不再进人,所有岗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干部任期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