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特聘机构库筛选合作中介机构的公告
(2012年7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充分调动中介机构对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筛选合作中介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聘机构库筛选合作中介机构的数量和合作期限
1、工程造价咨询类公司 5家;
2、会计师事务所类公司 5家;
3、资产评估类公司 5家;
4、合作期限暂定24个月。
二、特聘机构库筛选合作中介机构的条件
申请合作中介机构应当向邯郸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类公司为乙级以上资质,资产评估类公司为综合评价等级B级以上等级;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大中型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执业经历;
5、有足够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全职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注册造价师)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60%。
三、特聘机构库筛选合作中介机构的方法
(一)、特聘机构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组成;
(二)、申请加入特聘机构库的合作中介机构需填报以下资料(1份):
1、《邯郸市财政投资评审特聘机构申请入库登记表》(见附件1);
2、《主要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相关证照原件(含: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类和会计师事务所类公司的资质证书、资产评估类公司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和专业人员学历证、职称证书);
4、申报资料册:
(1)企业基本资料
A、机构简介;
B、人员构成(含兼职人员名单);
C、制度建设;
D、经营业绩(近三年);
(2)附件
A、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