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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的决定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的决定
(阜政发〔201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我市开展了“千个项目大会战”活动,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市项目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创历史最好水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0.9亿元,同比增长51.8%,增幅列全省第一,项目工作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励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项目工作热情,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项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进行表彰。项目工作先进集体:经济开发区、细河区、阜蒙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项目工作优秀单位:彰武县、海州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高新区,市科技局、市金融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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