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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用航空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服务国家战略
  研制和发展大型客机,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大型飞机重大专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世纪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工程,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上海民用航空产业的发展,必须融入国家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战略之中,服从服务于国家民用航空产业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要求。
  2.聚焦产业核心
  民用航空产业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于一体,并具有制造业驱动服务业、服务业促进制造业的关联性。民用航空制造业又具有飞机制造商主导、系统/设备供应商支撑、零部件供应商协作的宝塔式、多层级的产业特征。推进上海民用航空产业发展,必须聚焦于民用航空制造业,培育具有主导和支撑作用的核心企业及产业集群,并有所作为。
  3.坚持创新开放
  创新驱动是上海民用航空产业优化结构、促进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也是上海民用航空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面对民用航空产业市场的主导性、企业的多元性和产品与服务的多样性,上海应以开放的姿态吸引并支持国内外民用航空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的优势企业在航空产业基地集聚发展,加强培育和壮大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集群。
  4.营造发展环境
  上海民用航空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要完善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链核心节点和要素的构建,必须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予以支撑。要在充分发挥上海具有的综合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结合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研究制定促进上海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促进企业、人才、技术等集聚的政策环境,增强产业发展的制度性保障。
  (三)“十二五”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上海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核心企业完成研制、生产、销售、客服等体系建设;ARJ21-700新支线客机交付用户并持续安全运营,ARJ21-700改进型实现首飞;C919大型客机完成首飞;CJ-1000A商用航空发动机验证机研制取得突破;民用飞机航空电子系统产业化初步实现;民用航空机电设备、零部件制造和民用航空生产性服务业有所发展。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形成“五个一批”,即:建设一批国家级民用航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突破一批大型客机、商用航空发动机及其配套系统/设备等研制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培养一批由核心人才领军的专业团队,促进一批民用航空产业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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