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发推广力度,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加快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维修和更新改造步伐,配套完善适宜区域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急需的机电灌溉工程。加快建设机耕便民道。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业机械化新型主体。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鼓励开展订单作业、土地托管、跨区作业等农机服务。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十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新解决2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通畅通达工程,优先改善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对外公路通行条件。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沼气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草原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退牧还草、石漠化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川西北防沙试点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工程资源建设。加强森林培育经营,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统筹解决就业困难的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问题。启动实施川西藏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推动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清水工程”。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力度。
五、加快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十九)推进新农村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统筹编制城乡规划,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调整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将县域范围内城镇和农村作为村镇体系进行合理规划。巩固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输出规模,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尊重和保护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全面完成第一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任务,启动第二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
(二十)深入推进新村建设。实施新村建设整体性安排。在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快完成新村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渠江流域以新村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做好重大工程移民安置、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工作。强力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全面完成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提升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