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打造一批全国同行业、同产业“排头兵”企业。加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继续抓好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保供给的积极作用。逐步引导龙头企业成为农产品加工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万人帮扶行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申报和组织实施财政支农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两个带动”作用突出的机制和模式。深化农产品区域品牌、优势特色品牌创建,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省级投入,加快构建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长期性外销平台。
(十五)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省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大力推进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切实落实中央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等设施和市场建设的规划、用地、税费等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粮油连锁店、“万村千乡”农家店等发展联通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继续扶持“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和直供直销。落实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农业统计调查和预测分析,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十六)加快推进水利和农田建设。加快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和渠江流域防洪规划。加快推进40处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2处大型及10处中型水利工程。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抓好“全域灌溉”10个县(市、区)试点工作。大力实施“六江一干”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3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支持山丘区 “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水利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稳妥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继续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