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徐汇区2010年政府实事项目和部分民生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估

阶段

评估

内容

内容描述

评价指标

评定模式

所占

比例

评估

主体

评估说明

季度

评估

季度评估

按季度对实事项目的资源使用情况、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等与项目完成有关的信息进行督查。

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制定评价指标。

详见《季度评估指标表》。

20%

领导小组

成员部门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年度

评估

分管领导评估

项目完成后,分管领导根据项目完成的综合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

项目完成

综合情况

按照项目完成的综合情况,由区分管领导评定项目等次。

15%

分管领导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专家

中期评估

项目过程中,由相关专家对项目进程情况进行评估。

按照项目完成情况,由专家以打分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估:

“优”:100分(含)至90分(含);

“良”:90分至80分(含);

“一般”:80分至60分(含);

“差”:60分以下。

5%

专家组

按标准对项目进行打分,分值按比例折算入项目评估分值内。

专家

结果评估

项目完成后,由相关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5%

满意度评估

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受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项目进行评估。

受众满意度情况

选取“满意”以上选项的总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