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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徐汇区2010年政府实事项目和部分民生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
  徐汇区2010年政府实事项目和部分民生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表

评估

阶段

评估

内容

内容描述

评价指标

评定模式

所占

比例

评估

主体

评估说明

基础

工作

评估

基础工作评估

项目牵头部门按照绩效评估系统中项目填报的要求完成项目信息的填报。

信息真实全面,附件齐全完备。

“优”:项目信息填报及上传附件完备、总分目标设定全面;

“良”:项目信息或附件欠完备、总分目标设定欠全面;

“一般”:项目信息或附件有缺失、总分目标未按要求设定;

“差”:项目信息未填报、总分目标未设定。

10%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7个部门评估结果的平均分为该项目“基础工作评估”的最终结果。

项目牵头部门确定项目总目标,并按季度确定分目标。

总分目标是否设定。

进度

评估

月度

评估

项目单位自评。

是否按照项目计划推进。

项目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本月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不计入

项目部门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每月5日前,在绩效评估系统中对项目上月任务完成的情况进行填报。

信息真实全面,附件是否完备,填报是否及时。

“优”:信息全面、附件完备,在每月5日前完成填报;

“良”:信息全面、附件完备,完成填报超过时限3日内(含);

“一般”:信息全面、附件有缺失,或超过时限3至5日(含);

“差”:信息、附件严重缺失,或每月10日之后完成填报。

10%

绩效办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项目,按季度进行指导。

项目执行、推进的情况。

按照项目月度推进整体情况,每季度由区分管领导提出指导意见。

不计入

分管区长

 

协作

评价

发生协办工作的当月,由牵头部门对协办部门配合完成实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由牵头部门评定。

由牵头部门评定。

供区政府领导参考

项目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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