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2010年制定方案、建设系统和开展试点等工作基础上,在区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
4.建立并运用财政性建设资金网上监管平台、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施资金运行的网上动态监管,增强资金流向、流量、流程和流速的透明度。
六、编报时间
7月12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一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
8月20日区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
10月20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二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
七、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内部审核等各项工作。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工作出发,加强对基层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确保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在分析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各项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各项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明确保障重点,做到依据充分、内容细化、标准明确。
(三)预算编制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数据要详实。各单位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软件系统编制预算。凡涉及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和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等内容,均应编制完整,不得缺漏,预算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真实、完整。
(四)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在报送“二上”预算时,对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的编制要充分论证,分项目逐个填写《徐汇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申请表》,并附上详细的立项依据等相关资料。绩效预算资料提供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编制单位要进行补充、调整;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不予纳入年初预算。
(五)凡涉及协同理财的项目,如基本建设、车辆购置、信息化、房屋修缮等,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协同理财的规定流程报送预算。预算单位应加强内部信息沟通,确保报送区财政局的项目预算金额与报送协同理财部门的金额相一致。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部门预算。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各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培训辅导力度,加强与协同理财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意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