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结合商市场、公共娱乐、在建工地、大型展馆等八大场所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统一制作内容简便通俗、便于大众理解、方便员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与逃生自救能力的消防安全卡片、手册。2011年6月前完成制作。
8.为确保消防设施的临警好用和完好有效,实现消防设施年检制度落地见效,建立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年检预警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全区配置消防设施基数、运行状况以及年检情况,做到“问题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到位”,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技防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按照市消防局修订完善的七大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统一规范本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类台帐、记录以及标志标识样式。积极接受市消防局组织开展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抓好每年年底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工作,确保2010年全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抓紧落实《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办发〔2005〕3号)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铁路上海南站、徐镇消防站建设,注重完善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的合理布局,结合区域实战需要,配齐、增强防灭火技术装备。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上海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2.区工商、技监、民防、文化、安监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对消防产品和地下空间、公共娱乐、易燃易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发挥信息化手段,畅通火灾隐患信息抄告和移交处理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