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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为成员的区“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防火墙”工程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考核等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以及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防火墙”工程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全面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按标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标志标识,规范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警示标语及基本台帐。

  2.全力督促社会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行业、特种岗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持证上岗率100%。

  3.注重凸显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明确疏散引导人员、演练频次和要求,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员工能及时到位处置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以提升区、街道(镇)两级重点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能力为目标,严格规范单位日常检查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建立健全单位“发现隐患、抓好整改与保持长效”的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机制,从根本上确保防火检查、巡查以及火灾隐患岗位员工自查、保安值班巡查、安保部门检查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督查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促使单位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5.督促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作消防培训教材或课件,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场逃生自救、引导人员疏散等基本技能培训,建立相关培训记录,提高员工“懂自身岗位的火灾危害、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灭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的“三懂、三会”能力。

  6.保持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规模和数量,督促超高层建筑、大型商市场抓紧组建专职消防队伍,在徐家汇商业中心、上海体育城、铁路上海南站和长途客运南站以及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大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治安联防和区域单位联防队伍建设。三年内每年组建一支社会单位消防、治安联防或区域单位联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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