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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的《2011年徐汇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根据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对司法所、税务所、绿化市容管理所(含环卫作业队)、城管分队、房管办事处等5个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从4月份启动,10月底结束。各街道、镇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被评的基层站所上级主管(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街道、镇工作,指导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要与对部门(行业)开展的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工作有机结合。

  3、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公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科学设置测评内容和测评方法,继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公共服务窗口”政风行风测评,包括区政府各委、办、局的18个窗口,街道、镇的13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区行政执法类部门和综合管理类部门,以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开展政风行风测评,进一步促进部门(行业)依法履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三)关注“网站”、“热线”,重视群众诉求。

  加强对“纠风在线”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建立问题投诉台账登记制度,加强信息汇总和上报;组织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纠风在线”和“政风行风热线”诉求处理情况进行调查、跟踪、督办;认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部门(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继续配合市纠风办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工作。

  (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源头治理。

  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大政府政务(事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政务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方便群众监督,保障群众权利;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监察。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协调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提高回复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促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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