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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的《2011年徐汇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及各街道、镇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徐汇区餐饮服务示范点建设;加强对药害事件的监测和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5、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做到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6、深化教育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和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巩固教育规范收费成效,继续做好向社会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工作;加强对中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查处,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违规办班、违规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7、继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物业行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物业服务电话呼叫平台,发挥服务监管作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资质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物业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社区居委会和业主的意见,引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对公房和售后房小区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着力解决小区乱停车、违法搭建、装修施工噪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外,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继续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1、继续对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重点评”。对卫生(医疗行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司法(法律服务行业)、房管(物业管理行业)等6个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重点民主评议。主要任务是围绕落实“两高一少”要求,组织区“三风”监督员和区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对被评部门和行业依法履职、行政(办事)效率、政务(事务)公开、规范收费(罚款)、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深入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部门和行业实施整改。各被评部门(行业)要在4月底前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监督员将采取明察暗访和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收集正、反典型实例,与被评部门(行业)及时沟通,促进即知即改、边评边改;11月底前进行集中评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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