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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1〕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华泾镇,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3月至9月开展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情况的执法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制定了《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区政府应当组织各委、办、局,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伍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附表,于6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

  现将《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工作方案》和《本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自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附表,并于5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表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同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工作方案》(略)

  2、《本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自查要求》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2:
  本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自查要求

  一、实施行政处罚主体的情况
  1、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来源情况(请填写附表一);
  2、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队伍配备、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等队伍建设情况。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
  1、对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六章中有关程序规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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