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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1〕1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2011年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化利用、队伍建设为支撑,贴近需求,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逐步充实和完善向社会公开本区政府总预算、决算的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公开,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区财政局负责)

  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区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向社会主动公开2011年度部门预算。(区财政局、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研究制定本区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种类、内容、职责和程序,着重规范、细化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做法。(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配合)。

  (二)深化审计公开。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公开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整改结果。(区审计局负责)

  (三)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有关民生领域的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保障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有关政策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结合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清理结果。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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