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绩效评估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2011年部分政府实事项目和民生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估

阶段

评估

内容

内容描述

评价指标

评定模式

所占

比例

评估主体

评估说明

基础

工作

评估

基础

工作

评估

项目牵头部门按照绩效评估系统中项目填报的要求完成项目信息的填报。

信息真实全面

附件齐全完备

项目信息填报及上传附件完备、总分目标设定全面--“优”;

项目信息或附件欠完备、总分目标设定欠全面--“良”;

项目信息或附件有缺失、总分目标未按要求设定-“一般”;

项目信息未填报、总分目标未设定-“差”。

10%

绩效评估成员部门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7个部门评估结果的平均分为该项目“基础工作评估”的最终结果

项目牵头部门确定项目总目标,并按季度确定分目标。

总分目标

是否设定

进度

评估

进度

评估

项目单位自评

是否按照项目计划推进

项目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本月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不计入分值

项目部门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每月5日前,在绩效评估系统中对项目上月任务完成的情况进行填报。

信息真实全面

附件是否完备

填报是否及时

信息全面、附件完备,在每月5日前完成填报--“优”;

信息全面、附件完备,完成填报超过时限3日内(含) “良”;

信息全面、附件有缺失,或超过时限3至5日(含) “一般”;

信息、附件严重缺失,或每月10日之后完成填报--“差”。

无协办

10%

绩效办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有协办

5%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项目按季度进行指导

项目执行、

推进的情况

按照项目月度推进的整体情况,每季度由区分管领导提出指导意见。

不计入分值

分管区长

 

协作

评价

在发生协办工作的当月,由协办部门对项目协办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由协办部门

评定

由协办部门评定

5%

项目协办部门

 

评估

阶段

评估

内容

内容描述

评价指标

评定模式

所占

比例

评估主体

评估说明

季度

评估

季度

评估

按季度对实事项目的资源使用情况、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等与项目完成有关的信息进行督察。

由绩效办成员部门制定评价指标

详见《季度评估指标表》

20%

绩效办成员部门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年度

评估

分管

领导

评估

项目完成后,分管领导根据项目完成的综合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

项目完成

综合情况

按照项目完成的综合情况,由区分管领导评定项目等次

并在等次基础上确定分值。

15%

分管领导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并确定对应分值

专家

中期

评估

项目过程中由相关专家对项目进程情况进行评估

项目完成

综合情况

按照项目完成情况,由专家以打分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估

“优”:100分(含)至90分(含);

“良”:90分至80分(含);

“一般”:80分至60分(含);

“差”:60分以下。

5%

专家组

按标准对项目进行打分,分值按比例折算如项目评估分值内

专家

结果

评估

项目完成后由相关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5%

 

 

满意度

评估

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受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项目进行评估。

受众满意度情况

按照调查结果折算入评估分值

25%

受众对象

评估分值按比例折算入项目评估分值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