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诊疗服务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工作,方便患者就医,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的自查和联合检查;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促进医疗卫生领域诚信建设。
5、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创建一条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00家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6、加强物业管理监管。细化962121热线平台受理、派单、处置、回访和督办等运行环节,对物业报修、投诉等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完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制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小区经理)持证上岗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提高小区经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诚信档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7、深化教育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联合管理,开展评估检查,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管。巩固中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严格执行《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面向社会招生的幼儿园收费行为。继续执行“明白缴费卡”制度,做好向社会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工作,组织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自查,对执行收费规定的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
此外,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继续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物流领域乱收费、电信行业乱收费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推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1、继续对部门开展政风行风重点评议。重点对质量技监、科技、水务等部门和供水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民主评议。围绕落实“两高一少”要求,组织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被评部门履行职责、办事效率、公开透明、收费罚款、服务态度、守信践约、清正廉洁等情况,深入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部门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评议工作从5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对2011年重点评议的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司法、房管等6个部门和医疗、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3个行业开展“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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