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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的《2012年徐汇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的《2012年徐汇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2〕1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纠风办制定的《2012年徐汇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2012年徐汇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九届区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部门和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落实“两高一少”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的举办活动。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认真执行市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活动管理办法,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控制规模,加强经费管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2、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合规使用。严格实行申请审核制度,公开分配供应环节,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的监管,以合同方式加强配后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

  3、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操作程序,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加强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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