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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的《2012年徐汇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政风行风公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的《2012年徐汇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政风行风公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2〕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纠风办制定的《2012年徐汇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政风行风公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2012年徐汇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政风行风公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上海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2012年市、区纠风工作安排,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四个政府”和落实“两高一少”的目标要求,通过委托第三方(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对全区政风行风公众满意度开展测评,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政风行风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窗口不断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收费罚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全区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测评范围

  (一)行政执法类部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安监局、质量技监局、环保局、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综合管理类部门:发改委、商务委、建交委、科委、人口计生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规土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绿化市容局、旅游局、档案局、民防办。

  (三)公共服务“窗口”:区政府各委、办、局的公共服务“窗口”,街道、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三、测评内容

  (一)对政府部门测评的主要内容:依法履职、政务(事务)公开、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

  (二)对公共服务“窗口”测评的主要内容:服务环境、服务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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