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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说明: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本考核基本项目满分为100分,加分不超过10分,减分不超过80分。

  附件3: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考核标准及打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记分标准

实际得分

项目建设与改造情况(40分)

农家店外部标识统一,坚固耐用,美观大方,醒目

7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7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4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规范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且在醒目位置易于识别

6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6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3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农家店内部设施齐全,开架售货,货物整齐、摆放有序

7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7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4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直营店比例

5分

当年建设直营店比例达到50%以上,此项得5分,50%以下此项2分,无直营店此项不得分

 

承办企业及时、准确在信息服务系统中报送数据

5分

承办企业报送数据不及时,此项不得分

 

配送中心建设水平

10分

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评分

 

实施效果(60分)

销售额及增长率

8分

实施企业在农村地区的销售额增长率高于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10个百分点得满分,低于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不得分

 

统一配送率

10分

抽查结果中全部达到要求,此项得10分;未达要求不超过20%,此项得5分,超过20%,此项不得分

 

农家店存活率

10分

以往建设农家店存活率超过90%此项得满分;超过70%,此项得5分,低于70%,此项不得分

 

农家店POS普及率

8分

农家店POS普及率超过80%此项得满分;超过30%,此项得5分,低于30%,此项不得分

 

经营规范性

10分

农家店无伪劣、过期商品,商品明码标价,建立购销台账执行情况。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发展“一网多用”,农家店服务功能不断提高

8分

 

 

投诉率

6分

投诉查实率20%以上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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