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2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方案
(市司法局 2012年3月)
为顺利完成2012年市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事项目,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促进和谐黄冈、法治黄冈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通过继续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努力把法律援助建设成为全市司法行政的品牌,成为全市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亮点,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法治黄冈、和谐黄冈、平安黄冈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司法厅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0件以上,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800件以上。具体分解如下:
市直、县(市、区)
| 案件数量
(件)
| 其他事项数量(件)
| 县、市、区
| 案件数量(件)
| 其他事项数量(件)
|
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
| 30
| 300
| 红安县
| 125
| 1250
|
黄州区
| 115
| 1150
| 麻城市
| 155
| 1550
|
团风县
| 115
| 1150
| 蕲春县
| 145
| 1450
|
浠水县
| 140
| 1400
| 武穴市
| 140
| 1400
|
罗田县
| 130
| 1300
| 黄梅县
| 140
| 1400
|
英山县
| 145
| 1450
| 合 计
| 1380
| 1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