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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黄政发〔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旱涝急转等严重自然灾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各部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克难奋进,锐意进取,大力推进跨越式发展,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在组织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各部门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认定2011年度实施市政府目标责任制的80个部门全部达标;对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等46个实施政府目标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见附件)。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的一年,也是推进黄冈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年,市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向先进单位学习,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12年度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富裕文明新黄冈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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