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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湘建建函〔2012〕13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在2011年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中,常德市东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业企业不符合资质条件。我厅于2012年3月12日对拟注销该9家建筑业企业的意见进行了公示,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厅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厅现依法注销常德市东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名单见附件)。上述被注销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我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从事任何建筑经营活动,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予以监督。

  附件: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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