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湘建建函〔2012〕12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2011年2月,在株洲市三级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动态核查中,株洲市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业企业无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造师数量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且无法取得联系。我厅对上述企业委托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株洲日报》公示送达了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现公示期已满。公示期内以上11家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根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
二十七条规定,我厅决定撤回株洲市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上述被撤回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予以监督。
附件:11家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单位名单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