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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学生营养办关于探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贵州模式的意见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求通过我们的工作,尽可能实现农村学生的膳食平衡,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配餐指南,指导学校因地制宜确定食堂每周配餐食谱。为学生提供食品,解决学生就餐问题,学生家长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学校不能把国家的营养膳食补助变成简单的为学生提供免费午餐,要广泛征求学生、教师、村组干部、家长等意见,在充分考虑到家长承受能力、学生营养需求和当地饮食习惯的基础上,家长适当交部分钱或粮食,加上国家3元钱的营养补助,合理确定供餐价格标准和每周食堂供餐食谱,努力提高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尽可能使学生既能吃饱、又能吃好,达到吃出营养和健康的目标。鼓励和倡导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增加学生膳食补助,进一步提高学生供餐标准和供餐质量,为学生增营养、促健康添保障。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卫生厅,加紧制定监测评估体系,提升“计划”实施水平,更快更好地实现“计划”实施目标。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切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
  (四)严格校财局管,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推进“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试点学校学生的营养膳食补助。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跟踪问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校财局管”和报账制度;全面推行实名制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防止冒领、套取国家营养补助资金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计划”补助资金实施专账核算,强化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学校每月将“计划”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膳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五)加强县级统筹,实现大宗原材料“四统”
  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如何采购到价廉、优质、安全的食品原材料至关重要。各县要在政府的统筹下,教育、粮食、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对全县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畅通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更好地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六)配齐工勤人员,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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