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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4.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赋码产品的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情况、中标药品样品备案情况、配送企业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质量保障体系等情况。确保基本药物配送质量安全。
  5.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重点对配送企业的资质、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质量保障体系、抽验不合格药品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挥配送企业档案作用,实现精细化监管。切实做好中标药品样品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品种备案齐全、储存规范、质量安全。
  6.加强配送环节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监督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加大力度做好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工作,实现见码就扫、及时上传的目标,提高电子监管效能。
  三、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7.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做好首批17个创建单位的指导和验收工作,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选择20个左右县市区做为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单位。争取到2013年,使国家级示范县达到县市区总数的10%,省级示范县达到15%。
  四、强化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管理工作
  8.加强经营许可监管。严格准入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按照国家局拟修订《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批发企业开办,鼓励优质企业对低小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企业规模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发展,控制单体零售许可,提高连锁率,力争今年全省零售连锁门店比率达到30%以上,提高零售连锁企业统一管理和计算机管理水平。倡导零售连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上规模。
  9.加强GSP认证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局安排,做好新版GSP实施工作。继续开展GSP跟踪检查。做好GSP认证检查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GSP培训工作。
  五、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10.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管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行为,监督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六、加强药品广告和互联网综合管理
  11.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和互联网资格认定。进一步加大普通媒体和互联网药品广告监测力度,按照“七个一律”要求,规范药品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发布及网上药品交易行为。
  七、加强药品抽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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