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许可管理。严格落实保健食品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审查要求和现场核查规定,加强化妆品备案审查。严格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准入标准,加强受理审查,规范现场核查,把好生产许可关。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严格广告审批。
(六)加强生产经营监督。按照省食安办《关于认真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制定《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理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频次,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化妆品备案产品事后监督工作。着手建立保化监督检查员队伍。
(七)认真做好清理换证工作。根据国家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清理整顿和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统一安排,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换证条件和标准要求,按时完成产品清理换证和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建立完善监管档案,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专项整治
(八)开展保健食品原料、生产工艺、配方是否按批准内容生产和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按批准内容标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原料、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配方、标签和说明书中标示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改善性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或擅自变更标签和说明书内容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物、使用虚假批准文号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减肥等5类易添加药物成分保健食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
(九)组织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管理、产品命名及产品备案的专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在销产品命名、标签标示和说明书夸大虚假宣传的专项检查,从严查处化妆品使用虚假批准文号(备案号)或在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加大对宣称美白等4类易使用禁限用物质化妆品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添加行为。
五、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
(十)认真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总结分析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制定2012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施方案。对2011年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充分运用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建立完善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处理程序和风险监测结果利用平台,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