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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1、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各街道、镇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牵头,整合城管、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力量,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较大的治安、消防、食品安全和涉黄涉赌等突出问题,深化平安社区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试点建设“电子身份证”系统、门禁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创新常态化管理方式。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综治工作室。

  2、推进“三个实有”管理。以加强实有人口管理、规范实有房屋出租行为、加大实有企业服务力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全覆盖。强化实有信息登记,强化居住地服务管理,强化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提升工作实效。

  3、改善综合人居环境。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增配改造消防设施,切实保障基本消防安全。加强供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管网的检修维护,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开展水污染治理行动,完善排水体系和工程措施,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努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违法建筑。

  4、延伸公共服务网络。以社区“三中心”延伸服务为依托,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在群众急需、条件许可的地区,设立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证件办理、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纠纷调解和公共文化配送等“一站式”基本公共服务。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常住本地的非户籍人员纳入组团式联系服务的范围。因地制宜,探索通过建立居委会或“城中村”管理委员会等形式,构建本市户籍居民和来沪人员共同参与的基层自治平台,有效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6、落实管理整治费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以及坚持“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各属地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切实保障“城中村”地区管理整治费用,并纳入预算管理。

  (三)建立企业属地服务机制。凡位于属地街道辖区内、由华泾镇集体资产投资建设的楼宇,明确由属地街道作为服务企业的主体,建立由华泾镇与属地街道之间“资源共享,利益分享”的机制。属地街道和华泾镇要主动对接、加强协同,切实联手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形成安商、稳商、兴商工作的合力。区招商中心牵头,属地街道具体实施,区财政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华泾镇等协同参与。

  四、其他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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