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2〕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城中村”是城区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福于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城区运行安全的紧迫任务。根据《徐汇区关于加强和改善“一地两管”地区管理的若干意见》(徐府发〔2004〕37号)的要求,本区建立了属地管理、责任分担的“城中村”地区管理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社会治安、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城中村”地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提升城区综合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为核心,紧紧抓住城区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区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加快“城中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2012年启动7个成片“城中村”旧改工作,争取“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城中村”地区旧改任务。建立属地街道全面负责“城中村”地区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的机制,确保基层和谐稳定,确保环境逐步改善,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延伸覆盖,确保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民利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