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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要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将其它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时间步骤

  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5月30日前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组建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部署落实到基层,层层动员,确保在5月中旬前全面启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法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在第一阶段工作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政府对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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