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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朱成钢    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马连生    区安监局局长

  虞谷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立懿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吴水华    区商务委副主任

  王 镇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李飞宇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鲍家良    区绿化市容局副书记

  徐金国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及分工

  重点范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具有共性特点的非法违规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规行为。

  1.道路交通

  重点打击和治理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谎报、瞒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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