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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绩效评估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2012年政府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绩效评估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2012年政府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绩效评估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2012年政府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实事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徐汇区2012年政府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徐汇区一流中心城区建设,围绕2012年区政府工作要点,对政府工作的效能与成效进行科学评估,现制定2012年政府实事项目绩效评估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绩效评估的工作由徐汇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绩效办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联络与实施,区府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等作为绩效办成员部门,选派一名科长参与绩效办工作。

  二、评估主体

  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协办单位、受众对象、专业测评机构、相关专家、区政府分管领导。

  三、评估对象

  根据区政府2012年实事项目特点,选取其中8项全程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其余实事项目,绩效办统一在项目完成后,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对项目实际成效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为探索实事项目评估方式和内容,准确评估实事项目的实际成效,加强评估结果的横向比较,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根据项目的性质、目标和执行方式,将实事项目划分为“培训类”、“公共服务类”和“建设改造类”三大类进行分类评估。(评估项目和具体划分详见附件)

  四、评估项目的评估内容和分值比例

  评估工作主要从“基础工作评估”、“进度评估”、“季度评估”、“协作评价”、“专家评估”、“满意度调查”和“分管领导评估”七个方面进行。

  (一)基础工作评估。主要针对项目的基本信息和季度推进计划进行评估。重点加强对项目的政策法规、执行流程、监督管理办法、“人、财、物”资源配备和季度推进计划进行的梳理和填报,并要求项目单位做好可行性分析。该评估占总分的10%。

  (二)进度评估。主要针对项目月度填报的情况和推进质量进行评估。要求部门按月填报进度情况,并在季度末做好项目推进情况的自查、自评,由区绩效办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体现项目的首长负责制。独办项目的进度评估占总分比例为10%;有协办单位的项目,该评估占总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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