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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财字〔2012〕20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提高我省小麦产量,夺取夏粮丰收,促进实现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南方早稻集中育秧和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15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8号)要求,我省启动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农业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全省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全省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省小麦产量,夺取夏粮丰收,促进实现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南方早稻集中育秧和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15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8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省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实现“一喷三防”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意义
  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是小麦生长后期防病、防虫、防干热风的关键技术,是经实践证明的小麦后期管理的一项最直接、最有效的关键增产措施。全面实施小麦“一喷三防”,对确保我省夏粮丰产丰收,实现粮食总产“十连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实施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充分调动农民生产投入积极性,全面推广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力争实现全省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三、补助内容和标准
  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亿元,省财政资金4500万元,对全省16个市(青岛市可参照执行)3700万亩小麦实施 “一喷三防”所需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等给予补助,每亩补助5元。中央第二批补助资金将随后下达。中央和省里未给予资金补助的麦田,由市、县财政落实补助资金,做到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各地要着力抓好“一喷三防”项目的实施,严格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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