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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十七)健全质量兴省工作机制。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合理配置行政资源,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
  (十八)强化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省政府设立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施名牌带动工程,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及江西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工作。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建设,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

专栏6 : 品牌建设重点措施

   建立知名品牌培育体系。 以消费者认可、市场竞争中产生为原则,以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制定品牌培育规划、认定指南、跟踪管理办法,提升知名品牌培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 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十九)完善质量统计分析机制。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和顾客满意指数等质量统计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各地方、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健全质量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质量科学研究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发挥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
  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二十一)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广大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行为准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快构建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信、农业、保险、统计、邮政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逐步建立起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诚信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将制假售假、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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