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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各市培训任务含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培训任务;
  2、本表以外的1.19万人培训任务已提前通过鲁农财字〔2012〕22号文件下达。

  附件2:
  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岗位目录

  1.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包括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蔬菜园艺工、果桑茶花药园艺工、种子经销员、农药经销员。
  2.畜牧和渔业生产服务人员。包括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渔业船员、水产养殖员。
  3.兽医服务人员。包括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
  4.农机服务人员。包括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
  5.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包括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民信息员。
  6.涉农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人、乡村旅游服务员。

  附件3:
  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

  报送单位:                 日 期:

项目县序号

项目县

名称

培训机构序号

培训机构信息

培训专业

任务数量(人)

补助标准(元)

1

 

1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1:

 

 

2:

 

 

……

 

 

2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1:

 

 

2:

 

 

……

 

 

3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1:

 

 

2:

 

 

……

 

 

2

 

4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1:

 

 

2:

 

 

……

 

 

5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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