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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与中央企业签约项目落地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与中央企业签约项目落地的通知
(琼府办〔2012〕8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2年3月1日,省政府在北京举行了海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与央企签订合作项目51个,总投资2288亿元。为推进签约项目落地,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要求,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机遇期。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是我省借助外力,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客观要求,对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国际旅游岛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与央企合作,推进项目落实作为省政府“项目建设年”的核心内容之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政府与国务院国资委合作备忘录暨海南省与中央企业签约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在领导小组下设海南省与中央企业签约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签约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负责推动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分别指定1名负责人,具体协调推动牵头签约项目的落地工作,并确定具体处室,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工作。各市、县政府及签约企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办理推动项目落地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项目落地

  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是推动项目落地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各项目责任主体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项目建设“六个一”的责任模式,将责任层层分解,各层次和阶段都有具体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推进和协调工作;每个项目都要有完备的工作班子和详细的倒排工期计划;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分年度、季度、月份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加快项目落地进度;签约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央企的沟通协调,将推进项目顺利落地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央企子公司要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公司,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会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中央企业的沟通协调,研究制订项目落地进度计划,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规划选址、规划审批、征地拆迁、环境评价、节能评估、招标投标、项目融资等方面的问题,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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