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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琼府办〔2012〕8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的《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 十二五”规划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为有效预防碘缺乏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碘缺乏病防治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1995年国家实施在食盐中加碘以消除碘缺乏病的措施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的部署,将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摆上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为政府重点解决的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卫生、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盐务、财政、质监、工商、广电、教育、人口计生、残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治机制,采取加强碘缺乏病监测、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落实全民普及碘盐,以及打击非法私盐生产销售等措施,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经国家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估,确定我省已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2011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已由2005年的68.5%上升到2011的96.0%;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2005年的8.0%下降到2011年的0.2%;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由2005年的92.2μg/L上升到2011年的204.4μg/L,妇女尿碘中位数由2006年的121.0μg/L上升到2011年的153.2μg/L。目前,全省18个市县中,已有16个市县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尚有2个市县未达标。

  从总体上看,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全省绝大部分地区已基本杜绝碘缺乏病的发生,但全社会防治碘缺乏病的意识有待提高,工作基础仍很薄弱,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尽管目前我省已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但碘缺乏病仍有反弹的可能性。因此,只有不断推进防治工作向前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协调统一的碘缺乏病长效防治机制,才能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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