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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当前,各地、各部门要加快主动公开步伐,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重点推进以下方面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要明确界定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在作出决策前,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公开。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重新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促进行政审批服务高效规范。
  三是推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四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格式做好财政预算公开。市财政局要抓好指导、跟踪、督促工作。
  五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招投标信息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各地、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重点公开有关信息。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备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等提出了很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要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程,细化、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查询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申请。
  二是要不断完善受理渠道和方式。要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对申请人不得设置违背《条例》精神的资格条件。积极开通网上依申请受理系统、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受理、信函寄送受理等途径和方式,畅通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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