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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民政局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大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民政局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民党发〔2012〕18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大连市民政局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大连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2年6月12日

大连市民政局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大连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大组〔2012〕25号)、《大连市民政局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工作方案》(大民党发〔2012〕8号)和局党委有关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竞争上岗的总体要求,在前期正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要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干部多岗位锻炼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民主,创新方法,严肃纪律,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干部调整

  本次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工作,严格遵循《大连市民政局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做到有利于加强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工作衔接,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满足重点职位特殊需要,有利于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制度的建立。

  1.在规模较大或有特殊需求的局直单位增设书记或专职副书记,以加强党的建设和监督保障;

  2.从局直单位中选拔优秀的年轻副处级领导干部到局机关任职(或挂职);

  3.根据岗位需求,从局机关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相应岗位任职;

  4.解决超职数等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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