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汉江综合整治干流防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汉江综合整治干流防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农经〔2012〕752号)


汉中、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为加快推进实施《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2012年第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前期工作质量,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和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汉江干流防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阶段划分和文件编制。我省汉江干流防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按《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干流防洪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分县(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三个阶段进行,下一阶段的前期工作必须以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为依据。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干流防洪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经审查现随文予以印发,作为各市、县(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基本依据。
  分县(区)项目可研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由各市、县(区)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的建设规模可与项目可研报告一致,也可在项目可研报告的控制下,综合考虑不同区段防洪建设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资金筹措等因素,将分县(区)防洪项目划分为若干相对完整的防洪区段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汉江干流防汛预警和水文测报项目由省水利厅组织统一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项目可研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由发展改革部门与水利部门联合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提出审查意见后,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鉴于我省汉江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已列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而编制、审查项目可研报告以及履行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为尽快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各地在编制分县(区)项目可研报告的同时,可统筹考虑安排编制部分区段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应急项目先期履行报批程序。各市分县(区)项目可研报告务必于今年9月底前上报。
  各地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中,在做好防洪工程勘察设计等技术工作的同时,注意做好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方案;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审批项目可研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的必要条件。
  三、做好与中央投资项目的衔接。使用中央资金的项目,要按照国家关于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有关要求以及水利部规划总院对我省汉江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做好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方面的衔接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